2007年11月12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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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城市义务教育明年起免除学杂费
  国务委员陈至立说,国务院决定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资金。
  陈至立说,国务院决定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资金。为此,要强化地方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建立健全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要加强统筹规划,规范办学行为,逐步促进城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切实解决好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问题。
  陈至立还指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惠及亿万人民群众的大事。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中央的部署,积极制定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投入大量资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广大群众的衷心拥护。
  陈至立称,国家将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政府将拨款提高中西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和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的教科书,提高中西部地区危房改造标准,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各地要加强领导,相应地加大投入,确保各项经费安排到位,各项工作落到实处。